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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利通区2020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0-00909 文号 吴利党办发〔2020〕90号 生成日期 2020-12-0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区财政局、水务局、审计局、扶贫办,扁担沟镇:

现将《利通区2020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9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2020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如期实现我区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总量

根据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利通区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20〕14号)《关于印发<利通区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债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20〕47号)和《关于印发<利通区村级互助社政府投入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19〕103号)要求,自治区专项资金安排2020年干部培训项目10万元、区扶贫办实施“扶贫保”项目91.3634万元,地方债资金安排2020年扶贫产业发展项目36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617万元、支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项目73万元,2019年互助资金安排2019年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60万元。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完工,统筹结余扶贫资金204.1642万元,其中:干部培训项目3.4309万元,“扶贫保”项目8万元,2020年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和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108万元,支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项目5.4736万元,2019年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79.2597万元。收回近年来扶贫资产收益性项目收益资金45.2万元;整合吴忠市2019年脱贫攻坚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共计统筹资金299.3642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收益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产业与扶贫对象增收的利益链接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果,紧盯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落实雨露计划培训,发放扶贫车间稳岗补贴,鼓励贫困群众发展产业。

(一)安全饮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61.7642万元)支持扁担沟镇吴家沟村、石家窑村修建蓄水池、安装加压泵站,计划安排资161.7642万元,进一步完善孙家滩地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

(二)雨露计划项目(14.1万元)2020年度秋季学期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职业教育205人次30.75万元,春季雨露计划结余16.6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4.1万元由区扶贫办组织实施,以实际人数为准,11月底完成)。

(三)贫困户就业扶持项目28.3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利政办发〔2018〕80号)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和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给予补贴,计划资金28.3万元由区扶贫办组织实施,以实际人数为准,11月底完成

(四)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45.2万元)计划资产收益性项目收益资金45.2万元,支持扁担沟镇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扁担沟镇牵头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根据各村项目实施情况调剂使用,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由扁担沟镇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管理费(50万元)整合吴忠市2019年脱贫攻坚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管理、审计和政策宣传等脱贫攻坚工作由区扶贫办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收入,增加群众收入。

(二)加快支出进度。坚持目标导向,提高资金安排使用的规模效应,加快项目实施力度,确保11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结余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其他扶贫项目,不再另行发文。

(三)严格资金监管。要认真落实三级公开三级报备制度,在相关领域公开公示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发挥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关键、用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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