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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小兰等133名同志领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11/2023-00007 | 文号 | 吴利人社发〔2023〕3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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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马小兰等133名同志领取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2022年12月份各乡镇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到龄人员共134名,经我局初审和市社保中心审核,马小兰等133名同志符合领取待遇条件,自2023年1月份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现予以通知。具体标准由市社保中心审核、计算后按月发放。
附件:
利通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审批花名册(十二月份).xls
利通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恢复养老金花名册(十二月份).xls
利通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审批未通过人员花名册(十二月份).xls
吴忠市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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