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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第二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索引号 640302007/2021-002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第二季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按照分局工作安排, 结合近期对各基层维权单位消费投诉举报工作督查考核,现将第二季度消费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分局相关岗位及各市场监管所办理案件能够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各单位在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方面,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积极受理,能够做到在规定期限及时受理、按时上报,都能做到处理案件高效、快结。各所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

   (一)受理处理消费者诉求情况

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分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571件,其中咨询10件、投诉449件、举报112件,办结消费者投诉、举报561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表一: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单 位

胜利市场

监管所

上桥市场

监管所

古城市场

监管所

东塔市场

监管所

金星市场

监管所  

金积市场

监管所

受理数

185

87

76

63

135

      11

办结数

185

87

76

63

135

      11

办结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调解成功率

83.56%

85.42%

87.35%

86.576%

84.52%

85%

表二: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单 位

金银滩市场监管所

高闸市场

  监管所





受理数

2

2





办结数

2

2





办结率

100%

100%





调解成功率

100%

100%





二、存在问题

 1、消费投诉、举报登记单信息录入不规范。在填写处理单时,存在不填写争议金额、调解成功却未填写挽回经济损失、 填写的挽回经济额与争议金额或实际调解结果不符的情况,

 2、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工作不够到位。主要存在基层设施不完善,工作制度不健全,12315消费维权工作台帐填写不全、不规范。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各类投诉举报处理单,做到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2各单位要重视利用消费投诉举报所反映的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进行立案查处,不能只停留在对消费纠纷的调解层面,对一些“诉转案”的线索,要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一步深入立案调查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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