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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丽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3-00284 文号 吴利政干发〔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4-2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丽华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  媛利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赵  柳利通区司法局扁担沟司法所所长;

马渊博利通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彦林利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何  梅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  涵利通区金积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冶秀香利通区高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闫益庚利通区金银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军通区古城镇综治中心主任;

李娟雄利通区上桥镇综治中心主任;

王灵娟利通区胜利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洪福利通区胜利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  娟利通区金星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吴  颖利通区东塔寺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熊新雪利通区马莲渠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丹丹利通区马莲渠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马  雯利通区郭家桥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王媛、赵柳、马渊博、马彦林、何梅、王涵、冶秀香、闫益庚、王军、李娟雄、王灵娟、李洪福、马娟、吴颖、熊新雪、张丹丹、马雯1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以上17名同志试用期自任命之日起计算。

王军同志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34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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