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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750 文号 吴利政干发〔2022〕9号 生成日期 2022-09-0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刘晓梅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伟为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马丽雯为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玲为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灵燕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成武为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杨自健为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

童晓英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史文丹的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金瑜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  婕的区司法局金星司法所所长职务;

鲍晓菲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小峡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许晓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何  勇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贤的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刘晓梅、王玲、马灵燕、马成武、杨自健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以上5名同志试用期自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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