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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艳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1-00151 | 文号 | 吴利政干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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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和艳波为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学福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楠为区司法局金银滩司法所所长;
陈婷婷为区司法局胜利司法所所长;
张 婕为区司法局金星司法所所长;
金 婷为区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
张玉兵为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丁占胜为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主任;
杨文贤为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主任;
年寅杰为区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聘任:
赵 勇为区综合执法局古城综合执法队队长。
免去:
沈玉琴的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瑞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 婕的区司法局金银滩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亚莉的区司法局金星司法所所长职务;
贺 燕的区司法局胜利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文贤的区水利管理站站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马楠、陈婷婷、金婷、张玉兵、丁占胜、年寅杰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赵勇同志聘任期3年。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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