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周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0-00296 | 文号 | 吴利政干发〔2020〕6号 | 生成日期 | 2020-09-11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周 茂为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唐新军为(兼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马婷婷为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巧丹为区司法局金积司法所所长;
张 燕为区司法局上桥司法所所长;
马子茜为区司法局东塔寺司法所所长;
马 潇为区司法局马莲渠司法所所长;
李 霞为区司法局郭家桥司法所所长;
马丽娟为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 进为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黑保娟为区综合执法局上桥综合执法队队长;
赵永江为区综合执法局板桥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 烨为区综合执法局马莲渠综合执法队队长。
聘任:
陈 宁为金积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刘小政为区综合执法局高闸综合执法队队长;
庄伟忠为区综合执法局金银滩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建明为区综合执法局扁担沟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学龙为区综合执法局胜利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 伟为区综合执法局金星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 超为区综合执法局东塔寺综合执法队队长。
免去:
杜 娟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学明的区司法局上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马国军的区司法局东塔寺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 景的区司法局郭家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汤清武的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王 成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巧丹、张燕、马子茜、马潇、李霞、马丽娟、周进、赵永江、陈烨等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任命之日起计算;陈宁、刘小政、庄伟忠、马建明、张学龙、马伟、陈超等7名同志聘任期3年。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