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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利通区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11/2022-0009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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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5个工作日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拨付利通区高校毕业生
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精神和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利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措施的通知》(吴利政办发〔2022〕50号),现对高校毕业生范贤亮、刘佳欣、赵向阳和脱贫劳动力马飞、禹叔亲自主创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望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对情况不符的可向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3-266654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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