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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利通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房租补贴资金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11/2021-0017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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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拨付利通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房租补贴资金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精神,现对高校毕业生吕心雨、马丹、杨莹莹、王萌晗、魏少山、杨硕6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望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对情况不符的可向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3-228158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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