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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措施

索引号 640302011/2021-0012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5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措施


一、鼓励发展个体经营。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发展小店经济,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打造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分别最高可申请3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残疾人、农村返乡创业人员、2018年以后退役军人以及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首次创办实体经营主体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带动就业1人以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

(咨询电话:0953-2281587)

二、落实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因城施策,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合理设置便民服务摊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解决更多劳动者就业问题。落实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农副产品进城营销渠道,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区道路占用费。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15举报平台,提高举报处理效率,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咨询电话:0953-2022822)

三、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场地支持。继续落实利通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20万元的奖补资金政策,帮助入驻园区(基地)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房租、水电等负担。对利通区籍残疾人、2018年以后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首次创办实体经营主体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带动就业1人以上,且租用辖区内经营场所或店铺的,一次性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个实体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实体5000元。实际房租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咨询电话:0953-2281587)

四、实施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技能培训。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广“岗位+技能+劳动力”的培训模式,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及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一些有市场潜力,前景好、能带动群众增收的产业加大培训力度,同时根据实际适当放宽培训年龄,按照每期3-5天,人数不少于20人开展短期技能培训,每期每天给予实施培训企业或社会组织1000元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953-2666551)

五、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各乡镇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室并配备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门从事劳动纠纷调解。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分类指导,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积极协调市劳动监察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拖欠工资薪酬案件,及时快速化解劳资纠纷。开通灵活就业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

(咨询电话:0953-2666546)

六、建立超龄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深入推广“铁杆庄稼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撑起“安全网”。对超出法定劳动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购买承保“铁杆庄稼保”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保单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保险费低于1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补贴标准根据灵活就业形式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调整。

(咨询电话:0953-2666546)

七、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乡镇、村(社区)设置人力资源服务窗口,配备专、兼职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大力发展村级劳务中介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采取村集体或个人出资等方式,设立劳务中介、劳务合作社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灵活就业。对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利通区籍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到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一次性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经纪人2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咨询电话:0953-2666546)

八、鼓励“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初中、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15-22周岁的城乡青年,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参加为期一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除享受自治区相关补贴外,由区政府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咨询电话:0953-2666551)

九、发展特色产业吸纳就业。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特点制定“挤奶工”“现代农业机械操作工”等技能培训标准,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特色产业技能实操实训基地。对开展“挤奶工”“现代农业机械操作工”等适合利通区产业特点的工种,全年累计培训50人以上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实操实训基地)补贴。

(咨询电话:0953-2666551)

十、鼓励工业企业自主培养紧缺人才。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化验员、质检员等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和岗位培训。通过企业自主培养、技术培训、外派学习等方式,加大实用型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力度。对当年取得化验员、质检员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在享受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培养企业一次性补助。

(咨询电话:0953-266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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