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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130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2-0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宁林发〔2021124号)精神,我区制定了《吴忠市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6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松材线虫病又名松树萎蔫病,是一种由松材线虫引起的松树毁灭性病害,是目前对我国森林危害最严重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等13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以及国家13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遵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的防控原则,紧盯疫情监测、疫木检疫的防控重点,采取疫情网格化精准监测、涉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严格管控的防控措施,强调重点预防区严防死守的防控策略,打赢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五年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传入与发生,保护我区国土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控,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扎实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控监管。依照松材线虫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管理,科学分类施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进行科学系统分区分级,研究确定针对性的防控目标、防控策略和具体措施,用有限防疫资源实现最大防疫效能。

——坚持属地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发挥林长制作用,利通区及各乡镇政府分级负责,明确属地防控,强化协调能力,发挥疫情防控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三、基本情况

利通区林地面积15290.6公顷,森林覆盖率8.4%,其中乔木林地面积3617.4公顷,松林面积约为800亩,全部为人工栽植的绿化造林。根据利通区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利通区无发生松材线虫病发生。

四、行动目标

  以2020年秋季普查数据为基准,努力确保到2025年利通区无松材线虫病发生。

五、行动内容

  按照《指导意见》中关于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将利通区划为一般预防区,一般区预防区实施“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策略,严防疫情传入,传入后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清除。

(一)疫情精准监测行动。结合我区各乡镇林地面积,建立健全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普查和日常监测制度,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

1.组建利通区有害生物网格化测报小组。各乡镇、林场等单位根据辖区林地面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置1-3名有害生物测报员,根据辖区内松林分布和生长状况,制定日常监测的踏查路线,明确任务分配,定期完成林地疫情监测任务。

2.组织开展疫情常态化监测。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域性巡查,同时向各乡镇下发监测任务。日常监测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于当月20日前将结果上报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和“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监测重点区域是电网、通信线路架设沿线,通信基站等。专项普查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进行全域性调查,每年一次,于9月-10月间完成,每年11月10日前将普查结果上报自治区森防总站。

3.监测内容。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监测对象是辖区内所有松科植物,包括油松、华山松、白皮松、樟子松、落叶松、云杉等。监测内容是调查松树是否有萎蔫或枯死情况,如有则进一步查看松脂分泌是否异常、松针是否褪色呈现黄色、红褐色或枯萎状,且一般伴有钻蛀性害虫危害的迹象。

(二)疫木检疫阻截行动。各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的涉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监管,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做好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档案管理工作。

1.严格开展松木及其制品复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要及时掌握辖区松木及其制品调入情况,严格开展复检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填入林草植物检疫信息系统。

2.落实涉木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级备案制度。对经营、使用、加工、运输木材及涉木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建设工程涉木材料报备制度。区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及涉木制品的管理,建立报备制度,及时向本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设工程中木材及木制包装材料的调入、存放、使用和处理情况,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制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4.开展联合检疫执法行动。由林草部门牵头,攻坚行动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每年5月和10月适时开展联合检疫执法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在年度攻坚行动进展中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我区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成立由区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小组,以林长制领导小组名单为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行动的安排、培训、指导和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松材线虫防控责任制区政府与各林长制成员单位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与基层站场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属地管理,配备人员,协同开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障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发动能力。充分利用本地公共传媒资源,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和防控知识等宣传级普及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法制宣传活动和发放宣传册开展宣传,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违法行为、提供疫情信息。

(四)制定完善效能考核机制。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年底将松材线虫病攻坚行动工作开展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机制,效能目标考核实行传入一票否决制,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纪问责。

  

附件:《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部门

主要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1.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疫情除治;

2.开展检疫检查,严防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对违法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按照地方政府部署,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疫情防控所涉部门;

5.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宣传培训。

区公安

1.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植物检疫防疫犯罪活动

  

  

区发展和

1.加强对工程建设、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松木包装材料及涉木制品的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制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2.建立涉木材料报备制度,及时向本级行动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建设工程中木材及木制品包装材料的调入、存放、使用和处理情况。

  

区工息化和商务

加强通信基站、铁塔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制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协助林草部门开展涉木企业(个人)的登记备案、台账查验等检疫执法工作,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经营、加工、使用含有木制包装材料(包括各种设备、汽车配件、电动车、摩托车等含有木制部分包装材料)的货物时办理和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配合林业和草原局督促房屋、工程建设和公路基建项目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及涉木制品的管理,建立报备制度,及时向本级行动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建设工程中木材级木制包装材料的调入、存放、使用和处理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

2.督促道路货运单位承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是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区水务局

1.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管辖范围内绿化区域疫情防控;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的管理,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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