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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利通区强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1-00613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1〕59号 生成日期 2021-10-0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现将《利通区强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强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

满意度提升的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事关民生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保障,是推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推动我区公共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根据《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的实施意见》(宁质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努力提升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导向,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前提,从解决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薄弱的问题入手,针对“社会保障、行政便民、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公共事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等9项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增强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建立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公共服务设施明显夯实、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民获得感明显增强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社会保障服务力度

1. 全力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用药负担,引导参保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医保支付方式,通过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围绕居民参保、医保报销来回跑路等短板问题,积极优化参保和报销流程,切实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异地转诊转院患者医疗费用结算服务工作,提高异地就医报销便利性。继续完善建档立卡户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医保脱贫攻坚政策,做好边缘户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加强医保基金监控,重视风险管控,切实遏制骗保现象发生。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宣传宣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 全面落实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单人保”政策等帮扶措施,通过大数据分析,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列为重点对象,进行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等救助范围,及时将近两年符合条件的“脱保”“错退”对象重新纳入保障范围。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定期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进行核查甄别,对存疑数据逐一入户核实。建立低保年度错审公示制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继续加强城乡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特别紧盯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定期公开惠民政策、救助对象信息及监督举报受理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  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日常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切实发挥好临时救助和“救急难”作用,深化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坚守社会救助兜底底线,规范完善转办、督办制度,及时办理或跟踪、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开展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深度贫困家庭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试点和“福康工程”项目,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第三代残疾人证审核换证工作。落实残疾人托养政策,确保残疾人精准脱贫和精准康复同步推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推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有康复需求的已脱贫仍享受政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按政策要求开展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残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4.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1+N”城市养老服务模式(即中心城区建设1个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N个养老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养老圈”。加快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成集全托照顾、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助餐、信息服务、儿童关爱、展示体验等于一体的中高端养老服务综合体。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民小区为载体,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助餐点、爱心超市等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已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70%以上。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5. 加快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放活养老服务市场,引进和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形式,运营管理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开展养老延伸服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6. 积极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建立老年人及养老服务设施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统一管理、综合开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智能化平台,整合医疗卫生、家政、志愿服务等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展养老应急服务网络,开设应急救援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养老服务相关信息产品和工具,提供科学、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探索实施“爱的眼睛”工程,为农村留守、独居的高龄老人家庭安装可视对讲系统,搭建为老服务实时关爱平台。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7.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养老服务能力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推动乡镇农村老年饭桌、幸福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拓宽农村养老服务覆盖面,补足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农村老年饭桌3个,因地制宜设置服务功能,满足农村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将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8. 实施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工程。全区投入运行的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数不低于800张,在全面满足兜底保障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重点为高龄、重病、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逐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实施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中心提升改造,重点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强康复理疗、心理关爱等服务能力。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20%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金积镇、高闸镇、扁担钩镇、东塔寺乡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9. 加快推进社区医养融合发展。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临近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签约服务率不低于60%。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机制,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0. 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达标建设。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建立老年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失能失智等级、服务需求类型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2016)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 33169-2016)三项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实现50%以上养老机构和50%以上日间照料中心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三)强化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11. 提升普惠性学前资源供给水平。制定《利通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利通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利通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回收公建民营幼儿园、评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方式,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普惠覆盖率。健全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园财政扶持政策,为改善办园条件提供经费支持,按标准核定幼儿教师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建档立卡在园幼儿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建立学前教育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2.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招生机制,规范入学秩序,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禁开设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确保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3. 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农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的方式,补齐农村教育短板。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4. 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并举的立德树人机制,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组织领导,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健全学校德育工作责任制,签订德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德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德育工作保障措施,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优秀师德典型宣讲,开展系列师德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深入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5. 强化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严把原材料进口关,落实好索票索证、食品留样、领导陪餐、食堂消毒、食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切实抓好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等安全防护,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16. 推动服务事项行业系统规范化。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据权责清单和机构“三定”规定,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编制录入行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推送上报。梳理建设“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库,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新增、调整、取消等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政府服务更优化、管理更智能、办事更便捷。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7. 推动服务事项行业系统最优化。聚焦群众办理量大的社保民生、户籍户口、税务办理、市场准入等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完善现场服务规范,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合理设置服务标识和办事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完善网上服务规范,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健全网上预约、申报、审批服务等流程,提供网上咨询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流程清晰、操作便捷、沟通顺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8.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成区级统筹、部门协同、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建立一次提交、综合受理、及时反馈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无差别受理,方便企业群众一站式办理各类审批业务。加强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就近办便民服务圈”。下沉118项政务服务事项至乡镇便民服务代办,通过村(社区)代办、乡受理,实现群众办理民生服务事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强化对下沉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在全区134个村(社区)加大代办员培训力度,让群众在10分钟路程范围内办好民生服务事项,打通乡村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做好“我的宁夏”APP实名注册认证和推广统计工作,大幅提升“我的宁夏”APP知晓率和使用率,让“不见面、马上办、零跑腿”真正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9. 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利通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各级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信用吴忠”门户网站和“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开展重点领域的信用状况监测,定期公布工作成效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0. 努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创业帮扶机制,用足用活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扎实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培训创业者不低于500人,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规范吴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引导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向高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底

21. 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计划”。充分发挥五个“实训基地”作用,提升培训实效性、实用性,打通技能培训与稳定就业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完成各类培训3000人,其中企业职工培训1800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1200人。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22. 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优化现有公共招聘网络平台,集中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深入企业调研,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到专业对口高等院校进行定向招聘,提高人岗匹配度。全力打造和宣传“万达招聘日”特色服务品牌,着力破解就业难和招工难结构性矛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信息渠道。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3. 强化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强化医疗资源共享服务,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联调联通工作,推进各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职称评聘机制的改革,有效推动“三医联动”。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4. 改进便民服务机制举措。加快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符合我区实际的医疗卫生便民、惠民、利民智慧医疗服务平台,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公示制度等,着力打造阳光医院。全力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持续推进紧密性区域医联体建设。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着力推广信息化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5. 提升基层医疗质量水平。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医疗卫生人才,初步建立老中青有效衔接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机构体系;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好基层中医馆,普及中医适宜新技术。突出医疗制度政策落实,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实减轻患者诊疗负担,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烦、看病累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七)提升公共事业服务能力

26. 加强供气供暖安全保障。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毛纺织园区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管网建设及改造项目,提高管网输配能力。加快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协调新南天然气公司规划铺设燃气管道,逐步提高居民天然气使用率。大力实施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推进利通区乡镇村部、卫生院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强化供热设施节能减排改造。严格落实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确保油气长输管道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7. 加强城市供电安全管理。持续推进转供电加价清理整治,广泛宣传最新电价政策,积极推广“转供电费码”应用,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严格落实国家降价降费政策,积极开展“进企业、访客户、讲政策、解难题”活动,制定“一户一册”优化用电方案,降低用电成本。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竣工资料,压减办电环节,实行“一证受理”,推广“一次性告知”和线上预约服务。全力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落实客户“一次都不跑,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积极引导光伏风电行业合理投资,发挥新能源项目投资在优化产业结构及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拉动作用,大力推进三峡新能源五里坡75MW风电项目、利通区中核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力促宁夏风汇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国网吴忠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28. 加强用水调度管理保护。及时分析天气和雨水情形势,综合协调供水单位,合理调度各大干渠水量,科学配置水资源,合理控制我区总体用水量。严禁高耗水企业建设,遏制用水浪费。加强地下水资源有效保护,梳理辖区自备井分布情况,依法关停不符合取水要求的自备井,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足额征收水资源税。实施利通区2020年五里坡农村供水水源连通工程和宁夏农村苦咸水改水项目利通区2020年水源连通工程,积极争取“互联网+农村人饮”建设项目,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促进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工程建设为抓手,构建骨干供水“主动脉”,推进已建供水工程与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工程互联互通、联调联供、互为备用,逐步提高人均日供水量标准,提升水质达标率和保障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29.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产生活质量,整合农村改厕、环保、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资金,综合开展村里村外、院里院外、屋里屋外综合整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金银滩镇金川办、古城镇新华桥村、东塔寺乡白寺滩村等可示范、可推广的美丽村庄。立足我区老旧小区实际,从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道路破损、排水不畅、供暖供水管网老化、停车难等具体问题入手,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积极参与到城镇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托幼、健身房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着力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善小区整体环境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感。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不定期巡查、严格督查等方式,对建筑工地保持扬尘污染治理高压态势,确保各建筑工地防控措施率达到95%以上,项目工地扬尘监督达到100%,建筑扬尘治理率达98%以上。我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0. 加强公共卫生环境治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水、气、土、固废等协同治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同步推进。开展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精”字上做文章,在“细”字上抓落实,持续推进环卫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提高环境卫生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实行“三全三无”保洁,城区实现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械清扫每平方米尘土不超过5克,清扫保洁长效覆盖率达到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持续加大老旧公厕提标改造力度,提高公厕为民服务质量,公厕免费开放率达到100%。狠抓农村环卫规范化管理,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100%。提高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质量,确保城乡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行政村治理率达到100%。狠抓日常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环卫监察人员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作业与袋装垃圾倾倒行为,环卫管理服务满意率达到100%,实现城乡环卫作业效果由“干净”向“清洁”的转型升级。结合特色小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积极争创自治区垃圾分类示范县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1. 优化升级现代物流体系。出台《利通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实施意见》,完善物流发展配套政策,对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土地供应、信息化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等进行全面规范,为物流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实现传统经营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融合发展,在社区建设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宅速递”,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释放社区居民消费潜力。整合商贸流通、仓储物流、邮政、供销、快递等各类资源,重点改造升级1处区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8个农村乡镇级电商服务站物流配送职能,形成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支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壮大茂鑫通等本地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创新应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水平。整合全区物流快递企业资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区公共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送;打造智能化物流平台,具备对物流信息进行汇总分类、数据统计、线路规划、库存管理等功能。提升电子商务带动能力,依托我区特色农产品、民俗文化、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加快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程,搭建实体和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链,提升我区电子商务层次和水平。应用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建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线上、线下协同运营,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带动物流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八)加强公共安全服务保障

32. 筑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依法从严防控,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加强食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构建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紧盯“一特二大三小”“一老一少”等重点领域环节,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已创建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持续巩固利通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成果。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抽检监测力度和抽检频次,制定完善、有效、严密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效能,以规范购销渠道为重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作为检查重点区域,不断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3. 突出公共安全问题隐患治理。针对易发案地区的时段、路段,启动全天候巡防。着力强化扫黑除恶、偷盗事件专项行动,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治安类侵财案件查处机制,凝聚打防合力,依托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加强特种行业管控、重点人员管控。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公共安全治理责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进行,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治理源头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4.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进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基层应急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特别是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做好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九)强化文化体育服务基础能力

35. 完善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全覆盖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按照“七个一”标准,实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区图书馆“通借通还”。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36.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面实现区、乡、村“两馆一站一中心”免费对外开放,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2小时,实施错时延时、节假日正常免费开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将文化志愿者纳入公共文化辅导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建立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订单式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7. 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着眼弘扬黄河文化,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充分利用黄河、苦水河、秦渠、汉渠等资源,提炼其文化内涵,加快推进农耕文化旅游产品研发,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依托区域文化特色,整合旅游资源,加大旅游与畜牧业、农业、林业、工业、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力度,形成集种植、加工、旅游、销售为一体的旅游产业链,逐步拓宽旅游观光路线,加快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业态,推动牛家坊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强家老醋文化养生园、滨河村镇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力争打造成集休闲娱乐、观光度假、非物质文化传承、体验为一体的高等级景区。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8. 加强文化旅游环境治理。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景观设计,丰富产品内涵,同步落实旅游服务规范,提升旅游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的旅游环境。持续加大景区、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力度,加强景区、农家乐和民宿服务的指导和培训,促使全区旅游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9. 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不断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规划落实《宁夏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内12个乡镇、28个社区以及106个村全部达到创建自治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标准,积极争取自治区体育局项目资金,配备体育健身器材,继续建设好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项目,全面形成15分钟健身圈,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健身。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40. 积极拓展惠民项目服务。持续举办“百姓舞台·多彩利通”品牌广场文艺,办好“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演出,全年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不少于50场。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围绕全面建成小康、乡村振兴、美丽宁夏等主题,创作一批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完善乡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对群众文艺创作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推动题材、内容、形式创新,为推进乡村群众文艺繁荣发展搭建平台。加大创研剪纸、刺绣、农民画等手工艺品开发生产力度,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体育活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和全民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培养大众体育健身新习惯,掀起全民健身新风潮。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文联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提升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支持。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并及时下达资金,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统筹协调,酌情加大资源倾斜力度,落实弱势领域扶助政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财政收入增长保持同步。

(三)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宣传引导工作,在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双微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大力宣传推广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好的措施和经验,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牵头和责任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量化、措施实化、制度具体化原则,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加强各项目标任务的调度和推进力度。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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