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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1-00213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22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利通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和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1


利通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两站两员(两站: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两员: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建设,在全10个农村乡镇建设10个交通安全管理站、5个一级交通劝导站和5个二级交通劝导站。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深度合作,实行站点共建、数据共享、协同共治,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覆盖率和农村地区车辆投保率“双提升”。严管农村面包车、客运班线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载客、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质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和公安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利通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利通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两站”建设

1.“交管站”建设。10个涉农乡镇挂牌成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以下简称“交管站”),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担任站长,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站长,各乡镇安排1名专(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完善本乡镇农村道路、驾驶员和车辆基础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治理隐患,监督、指导辖区交管站开展工作。

2.“劝导站”建设。在农村乡镇集镇区或车辆密集、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等重要路段,共设立一级、二级劝导站各5个,由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干部兼任劝导站站长,配备工作人员3名(辖区派出所治安民警1名、保险公司业务员1名、专职劝导员1名),专职劝导员由乡镇在社会治理网格员队伍择优选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志愿者队伍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对导工作。劝导站工作人员负责乡镇 辖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动态录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督促村民车辆上牌、驾驶人办证、按期审验等工作,不承担交通道路安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3.建设标准。“交管站”要有固定办公地点,站外墙体要有统一标准制作的明显标识,办公场所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交通员和劝导员信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劝导站”建设地点设立位置要合理,确保劝导员、行人、驾驶人的安全。站外墙体要有统一标准制作的明显标识,办公场所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劝导员信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反光背心、工作袖标、锥形筒、停车指示牌、喊话器等),有固定联系电话和值守人员。

4.经费保障。按照“交管站”每站每年1万元、劝导员每人每年0.6万元工作补贴标准保障“两站两员工作正常运行,每年安排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经费30万元,保障经费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乡镇“交管站”“劝导站”建设经费和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障,主要道路视频监控等系统由利通公安分局安装保障,确保“两站两员”工作正常开展。

5.培训考核。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负责对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手机APP软件操作等业务知识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发放劝导员上岗证,同时对“两站”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二)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任体系建设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与属地实际相适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实施“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组干部包点抓”的模式,确保“两站两员”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建立区、乡、村三级工作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各行政村“网格员”作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劝导、道路隐患、违法信息报告等工作。

2.加强综合监管责任。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保险公司负责牵头制定“两站”建设标准,组织“两员”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两员”开展工作,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道路交通路面执法力度。加强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工作协调和衔接;协调查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安装主要道路视频监控并保障正常运行。教育局负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地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财政局负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给予支持,重点落实“两站两员”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宣传、人员工作补助等经费预算并监督使用;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动车辆登记注册和驾驶证核发、审验管理工作,督促车辆所有人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区住房城乡建和交通负责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巡查、道路安全设施(减速带、交通标识牌、防护栏、爆闪灯)维护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道路两侧影响交通安全的乱堆乱放、违规搭建、侵占路基等行为进行治理。各乡镇负责加强“两站两员”的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处理农村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加强“两站两员”和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等工作。

(三)全面推动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精准管控

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紧盯农村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把出村、出乡镇等重要关口,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两站两员”要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清理无牌、无证摩托车,清缴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严查超员载客、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在路口、村口、学校、村委会设置固定式警示牌、宣传栏、宣传点。加强客运车辆、面包车、货车、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清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部门(单位)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加强配合,有序推进。深化警保合作强力推动两站两员建设,确保3月底利通区10个农村乡镇交管站劝导站全部建设完成,站点门楣标牌、制度、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全部配置到位各乡镇分管领导、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站劝导员全部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开展工作。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检查查和定期督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对“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开展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管理、劝导走过场等情况,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年度政府效能考核。

 

附件:1.“两站两员”建设地点及人员配置计划表

      2.利通区农村道路安全“两站两员”信息表

下载:利通区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地点及人员配置计划表.xlsx

下载:利通区农村道路安全两站两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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