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索引号 | 640302002/2025-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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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
“十五五”规划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规划,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代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利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6月—2025年2月)
(一)开展前期研究。全面总结“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对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梳理行业领域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展方向及重点项目建设方向,形成研究报告,于2025年1月25日前提交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制定好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奠定基础。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5年2月底前,研究提出我区“十五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并努力将更多重大事项纳入自治区、吴忠市规划。
(二)谋划储备项目。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和自治区、吴忠市“十五五”时期的宏观政策导向和重大战略布局,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加强纵向横向衔接互动,提前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夯实“十五五”期间项目谋划储备基础,力争于2025年2月底前初步形成“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库,确保形成有力的“十五五”规划项目支撑体系。
(三)明确专项规划。各部门要按照整体设计、定位清晰、相互协调、数量精简原则,主动对接自治区、吴忠市专项规划编制安排,研究提出本领域“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需求,明确规划名称、规划期限、编制依据等内容,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5年2月—10月)
按照“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基本思路和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区发展和改革局及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框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项规划于2025年5月底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五五”规划纲要框架于2025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底前形成,并充分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十五五”规划进行论证,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三、审议研究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1月)
将规划纲要(送审稿)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并按照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调整完善,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为组长,相关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讨论分析会,研究解决具体事宜。各相关部门积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按照职能职责,组成规划编制小组,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为做好顶层设计,确保规划更具政策指导性和引领性,做到与自治区、吴忠市规划的最佳衔接,按照相关规定确定1-2家综合实力强、了解宁夏、吴忠和利通区发展实际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十五五”规划编制的顶层设计和协助单位开展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区财政局在预算中安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十五五”规划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