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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利通区关于劳务移民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0-00625 文号 吴利党办综〔2020〕24号 生成日期 2020-11-2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委员会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

现将利通区关于劳务移民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关于劳务移民后续扶持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劳务移民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劳务移民社会保障、扶持发展等相关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政策性移民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86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意见》(宁开发〔201926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解决十二五县外安置劳务移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997号)文件要求,结合利通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标对表“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吴忠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提升劳务移民管理服务水平,集中力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解决好“十二五”“十三五”政策性劳务移民后续扶持发展的有关问题,突出解决好房屋产权、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社保接续、社会救助、“多代多人”住房等问题。着力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做强扶贫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社会保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力争到2020年底,确保劳务移民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高,使全体政策性劳务移民实现“搬得来、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与全区人民全面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移民区后续产业

1. 健全完善安置区后续产业带贫机制。劳务移民所属乡镇要高度重视产业发展,依据各乡镇产业特色、区位优势和移民意愿,精准摸排、精准定位,精确选择扶贫项目,引导、扶持移民参与乡镇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产业+移民”等方式,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移民群众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引导移民群众更多参与产业发展、进入产业链,融入到产业发展中,通过发展产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

   (二)积极拓宽创业就业渠道

2. 加强群众就业情况起底摸排。各移民安置乡镇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劳务移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的基本信息,准确掌握搬迁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就业失业情况、技能专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产业意愿及困难诉求情况。根据摸底调查结果,锁定重点对象,特别是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人群,要因人因地制定帮扶工作清单。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3. 做好移民就业服务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搬迁群众,根据就业需要和技能需求,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培训内容,提升移民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企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开展在岗培训、以工代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依托各类劳务协作机制,动员相关市场主体,为搬迁群众提供岗位信息、集中就业帮扶、区内外对接、点对点劳务对接等精细化就业帮扶服务,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稳定就业。要强化劳务输出后续跟踪管理、劳动权益保障等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4. 强化属地责任。各移民安置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户一方案、一户一对策,落实帮扶责任。一是进行干部(党员)一对一、一对多包抓帮扶,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解决就业。二是发挥村级(社区)组织协调作用,发展劳务输出输送,帮助移民就业。三是对于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劳动力,要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保证每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5. 鼓励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突出创业致富主线,加大对移民创业支持的力度,大力培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要按照《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的意见》(宁党办〔201775号),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搬迁群众,给予金融政策扶持。同时,通过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两免一贴”、稳岗补贴等政策扶持,进一步激发移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鼓励更多的移民群众就业创业,使其能够“搬得来、稳得住、能致富”。继续贯彻落实《利通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吴利政办发〔201880号),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因策施项,激发移民群众内生动力,扶持移民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6. 建设扶贫车间。2020年,原则上每个接收移民安置的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选准一个项目,建设1个扶贫车间,就地就近解决本辖区移民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三)强化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7.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各移民安置乡镇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摸清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道路状况,筛查出需要建设的“断头”路、需要维修路段、道路标识、路灯等情况,真正解决移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对于缺少文化活动广场或已有的文化广场需要维修、增加健身器材的,要提早立项、报请相关部门给予安排,进一步补齐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扶贫办

   (四)提升安置区公共服务水平。

8. 做好移民户籍迁转工作。公安、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移民户籍迁转的有关政策,妥善做好移民户籍迁转工作。各移民安置乡镇要积极配合,摸清本乡镇迁入移民的底数,及时掌握移民迁入和居住情况。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9. 做好移民子女转学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97号)要求,精准做好搬迁群众子女转学衔接工作,保障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在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10. 优化公共医疗卫生等服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宁夏解决贫困人口中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19118号),综合考虑安置区规模、服务半径、地理条件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11. 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利通区关于解决劳务移民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困难移民救助覆盖面,加大帮扶力度。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普惠政策和解决移民“多代多人”住房困难的相关政策,切实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作用,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五)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

12. 建立完善安置区基层组织。各移民安置乡镇要根据移民安置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增强搬迁群众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搬迁安置区建立新型邻里关系,实现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13. 建立健全符合安置区特点的管理体系。构建“(村)居委会—网格—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网格员动态掌握搬迁群众人口、就业、收入等信息和实际需求,及时准确地将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到位。因地制宜设立警务室、执勤点等,强化安置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为搬迁群众打造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14. 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新环境。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采集党员信息,组织党员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子,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积极开展生活融入、心理疏导、邻里互助、健康养老等社区服务工作,帮助解决搬迁群众生活融入方面存在的困难。着力加强移民教育、稳定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确保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结合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责任单位:金积镇、古城镇、上桥镇、胜利镇、金星镇、板桥乡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区民政局、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移民安置乡镇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抓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把移民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顺利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职责,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教育、医疗和兜底保障等衔接落实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如期脱贫。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移民安置乡镇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和细化易地扶贫后续扶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办法,做好移民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清零、住房困难家庭清零、移民土地确权清零、贫困人口清零、反馈问题整改清零。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准发力,使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作风。各移民安置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干劲不松,力量不减,脚踏实地,迎难而上,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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