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索引号 | 640302034/2026-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12 | |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区委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按照《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思路的通知》要求,利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利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任务,对本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规条例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和周例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30余次;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联合检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根据权力、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辖区内宗教场所、市场经营主体等场所的检查与监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10余次,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在编干部负责联络,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列入必修课,未通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民宗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自治区、吴忠市的各类培训、轮训,进行专题学习10余次、通过单位周例会、“学习强国”线上学习等形式学习50余次,坚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本单位共15人,已申领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7人,从事民族宗教岗;无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人,分别从事党派、办公室、党建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常态化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市场经营主体等重点业务领域进行检查,对门头牌匾、地名冠名、服饰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通过现场问询、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性执法、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建议意见,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未发现突出问题。二是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编制民宗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将本单位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在利通政务网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联合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相关问题,发放、宣传讲解《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2000余份,讲解《清真食品准营证》审批办理流程、责任条款等,便于群众理解执法程序、配合整改。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制定规范性文件,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部务会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后,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向区委备案,印发并严格执行,确保程序合规合法有效。二是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制定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清单,规范监督检查制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整改餐饮企业、乡村旅游示范点、擅打滥打清真标识等问题1000余处,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12次,整改私拉乱接电线、用气安全等问题80余处。
(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一是设置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好12345(51890)非应急便民服务,严格按照12345(51890)非应急便民服务平台转办联动要求和程序,在第一时间积极办理12345(51890)非应急便民服务平台诉求转办,电子工单经领导签批后结案,诉求人评价为满意。二是配合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展《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审批办理工作,并协助设立了“办事指南”效用的行政审批公示板、流程图,对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名称、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资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都予以公开,方便办事群众。三是严格界定清真食品范围,加强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监管。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进行不定期抽查,规范使用清真食品标志。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7名持证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执行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要求,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依托自治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创新实施扫码入企双随机检查机制,企业扫描专属二维码即可查看执法人员资质、检查事项及法律依据,累计开展扫码执法检查28次,企业满意度达100%。
二、存在问题
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单位新进人员的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还不够熟练;二是执法力度相对不足,与执法部门联合进行监管检查时,在问题发现、整改、回头看等环节不够细致;三是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还需提升。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建立党组领学+青年干部跟学机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成立年轻干部理论学习组,通过理论学习、案例研讨等形式提高年轻干部法治意识。适时举办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纳入“三支队伍”培训班,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整顿,不断提升民宗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思维能力。
(二)持续提升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五级工作责任制”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章程和各项制度,把国家宪法、法律和《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精神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提升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民主管理水平。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机制,通过检查-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与政策宣传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制度约束与动态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格局。
(三)持续提升法制宣传质效。通过“四联一督”机制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开展常态化排查,并对辖区内经营主体进行走访,重点宣传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内容。联合商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线上推送典型案例解读与合规经营指引,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结合国庆、中秋及早茶文化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推动政策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