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 | 640302033/2026-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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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郭家桥乡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郭家桥乡 |
根据利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郭家桥乡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台阶。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我乡主动认领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在郭家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目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专题研讨1次,开展会前学法10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1次。二是融合线上渠道,运用“郭家桥乡”微信公众号,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全年在郭家桥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线下开展理论宣讲活动1次。三是切实把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充分运用三官一师一员会议,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职能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全年利用三官一师一员会议研究化解矛盾纠纷4次。四是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立重点信访积案台账,针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化解,明确化解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全年化解信访积案4件,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4份。建立群众来访接访机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五是行政负责人能够积极参与出庭应诉,应诉率与答辩举证发生率均为100%,且能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出庭调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六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二)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工作情况。积极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一是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一卷一审”。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实行行政执法工作定期汇报、重大行政案件报告报备、案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实时、全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文明用语、执法流程等,加强对执法台账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文书的管理。三是严格按照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村(社区)工作事务指导目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以乡镇名义出台的文件、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100%开展合法性审查。
(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乡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主要由我乡各站所牵头进行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由派驻乡镇综合执法队配合执行相关执法检查。2025年常态化整治占道经营120余次,清理违法侵占河道3处,清理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违法图斑45处、消除整改违法图斑21处、完善土地备案12处、累计进行自然资源巡查200余次;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领域执法检查240余次。
(四)重大行政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我乡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合法性审查,执法决定下达前的听证等各项工作。乡政府法律顾问对有关公文、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43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专业性法律事务20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号脉把关的作用,确保作出的行政决定合法有效,化解行政行为法律风险。
(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完成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建立《利通区郭家桥乡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明确各办(中心)普法责任、普法任务、普法内容,形成各站所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并将责任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坚持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全年围绕“防范电信诈骗”“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禁种铲毒宣传”“反有组织法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3场次,切实增强了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在“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全乡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且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重要内容,规范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依托“网格+基层治理”模式,以村组干部为骨干,同时推选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人员等组成“法律明白人”队伍,选育“法律明白人”116名,形成一支活跃在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队伍,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中的优势,切实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我乡“法律明白人”共参与培训1场次。四是发挥法治阵地作用。在充分运用新宁河法治长廊、涝河桥村法治文化广场及“石榴花开 和法共治”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阵地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为每村设立“法治微光”宣传栏,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五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规定,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主要工作指标落实完成。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执法理论专业技能有所欠缺。我乡现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有5人,日常行政执法依靠执法大队指导及伴随式执法,本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加之社会发展快,新增法律知识掌握不精,造成执法流程等各个环节不够熟练。二是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无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法治审核制度落实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执政为民,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集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法治培训、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坚持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紧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死角”,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