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 | 640302008/2026-000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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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民政局 |
2025年,利通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实效,积极稳妥高质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以达标创建划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切切实实为法治利通贡献民政力量,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一是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2025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干部例会学习10次,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进行知识测试2次,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二是推动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2025年)”工作任务。推行“综合查一次”的涉企行政检查模式,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对镇海养老院、金乐居养老院及同类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非紧急情况或无法定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检查次数。三是推动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建立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负责人双重审核把关制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集中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一是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129家社会组织严格落实登记管理,落实约谈、年检、通报、日常监管措施,年检率70%,年检合格率达100%。新成立社会组织6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0家,注销登记8家,撤销登记1家。完成所以在册社会组织章程修订工作,加入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落实“互联网+监管”审批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服务时长至20个工作日。二是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2025年,全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各类资金共计14.98万户次22.14万人次8300.79万元,发放城乡特困各类资金共计2383户次2437人次151.1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0478人次1233.54万元,孤儿养育津贴发放2913人次349.56万元。全年扩围增效累计新增低保515户968人,新增特困8户10人,累计清退特困13户14人;我区先后3次召开利通区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累计发放临时救助1642户245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74.26万元。其中,领导小组及民政局本级共救助262户52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46万元,各乡镇救助1038户193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28.26万元。此外,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名,街面巡查105次,劝导人数40余人次,协调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2人。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2025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2342对,离婚登记1122对,补发结婚证954对,补发离婚证156对,跨省通办5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四是依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制定印发《利通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细则》《利通区民政局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及任务清单》等文件,依法依规定期对利通区3家民政服务机构(金乐居养老院、镇海养老中心、郭家桥乡医养服务中心)、46家农村老饭桌、18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家殡葬服务设施(沙坝沟公墓、尖山墓地)等利通区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电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5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9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三)督察整改,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查、修订、定期清理和废止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按规定要求一件一报,及时报备。二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做到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立足沟通、疏导,依法妥善处置信访维稳、低保错保漏保、殡葬领域引发的社会问题等信访维稳工作。四是利通区一养老中心随意执法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利通区纪委已对原随意执法的工作人员违给予纪律处分,该同志也认识到了自己随意执法的错误,并在局干部会议上做出诚恳的检查。局党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养老中心后续处理和问题整改工作,并安排全局干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工作要求,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二是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度我局将继续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对照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考核,抓好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