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40302006/2025-000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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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公安分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公安分局 |
2024年,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主动服务、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致力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维辖区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必修课”,与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公安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分局年度重点工作,突出其重要性,增强全局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全面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贯彻到位、落实落地。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队伍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同频共振
利通公安聚力打造高素质的法治公安队伍,既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注重夯实一线民警执法根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实现公安队伍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一方面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形成“头雁领航”示范效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统一思想、全警动员,局党委班子带头学、主动学、深入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党委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委会前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新法新规学习,坚持在“110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及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全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前培训2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题学习3次、党委会会前学法20余次。另一方面聚焦一线民警关键多数,全面提能增效强基,绘就“群雁齐飞”生动画卷。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督促党员民警、辅警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重点要求,持之以恒学、全面系统学、创新方法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紧密结合“好好说话、规范执法”“强翼助飞”规范执法“一提升两攻坚”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法律知识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扎实开展“一口清”式执法练兵,积极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学法用法专题讲座4次,开展旁听庭审教育4次,并依托智考平台,每月开展1次法律知识线上测试,参训参考人员达2700人次,积极营造“抓学习、拓视野、长知识、强本领”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民警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公安执法司法法律法规以及执法规范性文件,主动克服“知识恐慌”“业务恐慌”“能力恐慌”,积极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全力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常态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执法问题交办工作机制(试行)》,重新修订《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案件专题会议,集中审议研究案情复杂、具有争议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办公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为分局党委重大决策和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2024年,组织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例会8次,案件专题会议21期,审议疑难复杂案件111案,对252起嫌疑人明确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下发10期专门通知进行交办,切实推动解决问题案件。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运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时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围绕接报案登记、现场执法、办案区使用管理、询(讯)问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网上办案六个重点环节,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储存,建立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为基层一线执法民辅警配备执法记录仪200余部,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通过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执法。2024年,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共计巡查警情、案件62770起,发现并整改各类执法问题5704起,下发日巡查221期,周通报36期、月通报12期,对警情、案件进行全面巡查监督,执法流程更加透明公正。三是建设并运行接报案中心,着力防范执法源头问题。2024年6月,分局制发《利通区公安分局接报案中心(室)工作规范(试行)》,改扩建原信访接待室,建设由法制部门牵头,整合经侦、治安、刑侦、禁毒等警种的接报案中心,进一步明确分局“接报案中心+接报案室”接报案工作结构,对上级交办、外单位移送、群众报案、嫌疑人投案、刑事复议等案件归口受理,在执法办案系统全量录入后分流至业务警种办理。对接报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接报的同时即推送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合成办案和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同步研判分析。通过接报案中心,可集中对群众报案、举报、控告、咨询等进行受理,帮助解决群众线下“报警难”问题,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打造“一站式”受理前端窗口,综合受理群众多种诉求,同时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法律援助等服务。截止目前,接报案中心日均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全面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利通样板”。四是优化互联网+公安安政务服务模式,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务大厅公安专区“一窗通办”改革工作,落实“365天×24小时”受理办理制度,通过“宁警通”答复群众咨询378件,办件15878件,非工作时间办件1382余件,网上办件和咨询回复满意度达100%。我局治安、户政、禁毒、网安等四大类88项业务实行“一窗通办”模式被人民公安报宣传报道,“1234”工作法被自治区公安厅宣传报道。同时,由分局22名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牵头担任重点企业服务“管家”,定期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我局深入走访调研包抓企业10余次,召开企业交流会4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余件,组织企业开展反诈宣传百余次,发放宣传材料上万份。建立云上警务工作站,主动邀请公职律师、社区民警、行业监管部门等参与,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涉企警情案件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涉企警情案件异常态势,向企业精准推送预警信息,提升企业防范意识。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动发挥“派出所主防”职责,整合辖区企业安保力量168人,组建“安澜义巡”群防群治队伍21支,为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主要表现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在执法实践中运用不够熟练,不能有效适应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要求,执法的规范化、人性化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民警对新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熟练,面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和新型违法犯罪,部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应对能力不足。三是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一些服务企业的举措还不够创新,与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需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公安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公安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价值观。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加强执法培训,根据执法需求和民警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执法实践锻炼机制,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让民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执法能力。
(三)优化服务企业措施。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坚持以普法宣传活动为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普法宣讲成果,紧盯短板弱项,创新普法形式,坚持普治融合,推动普法宣讲与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利通区公安分局始终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十一个坚持”,不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