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桥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40302033/2025-000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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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郭家桥乡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郭家桥乡 |
2024年,在利通区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郭家桥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乡重要议事议程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干群法治意识。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利通区郭家桥乡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明确各办(中心)普法责任、普法任务、普法内容,形成各站所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建立“1+3+X”清单,即以“一个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三个领域”(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为重点内容,“X个法律法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自选内容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根据各办(中心)职能,制定共性和个性学法清单,以理论武装头脑,凝聚思想共识。持续推进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力促进全乡干部法律素养提升,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学法19次,开展研讨交流3次,乡村干部大会学法11次,在“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全乡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且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全民普法共同学。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利通区郭家桥乡”微信公众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以来,先后微宣讲60余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3次,举办普法讲座11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宣传面。本年度我乡利用重要节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3次,举办普法讲座2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1次,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力转发防溺水、燃气、交通、国家安全等安全生产预防及法律法规宣传内容243条,并通过制作宣传短视频的方式不断增强网络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在每月10日“三官一师一员”问诊活动期间,组织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取得了一定实效。三是创新模式深入学。一方面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在新宁河法治长廊建设基础上,积极争取利通区司法局项目资金,通过打造涝河桥村法治文化广场、“石榴花开 和法共治”法治文化长廊以及为每村设立“法治微光”宣传栏,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涝河桥村被授予“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及利通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践点。
(三)完善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信用建设、行政执法协作、社会管理联防联控、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深度合作。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发表意见等履职条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今年1月,组织全乡八个行政村与宁夏一楠律师事务所七名律师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实现了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截至目前,村法律顾问服务时长共计576小时,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16人次,为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件,为各村提供法律意见9条,起草、审核、修订合同2份,共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件,乡法律顾问对有关公文、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31次。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行政复议答复9件并全部审结,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6件为政府信息公开类、4件为征地拆迁类。针对涉诉、涉复议案件,分析症结和涉诉及复议目的,通过“一申请一答复”“一复议一答复”“一诉讼一应诉”的模式进行处置,把握答复时间节点和程序性内容,确保有理有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共37件,公示公开民政救助等各类信息30余次。四是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一卷一审”。实行行政执法工作定期汇报、重大行政案件报告报备、案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实时、全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文明用语、执法流程等,加强对执法台账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文书的管理。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特色化水平,坚持网格化管理,落实矛盾纠纷“日清日结”“日清周结”“周清季结”和巡逻防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共召开社会稳定风险研判会议27次,分析研判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风险3个,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7件,化解921件,集中政法专业力量开展“问诊”活动12场次,接待群众来访并办结62人次,有效化解23件突出信访矛盾,受理平台信访案28件,办结28件,山水沟村、马家大湾村被评为吴忠市“无访村”,“五微服务法”加强“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被利通区政法委作为典型在利通区推广,郭家桥司法所被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法治暨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开展以乡党委班子、机关干部及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为主要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宣讲活动,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乡村干部大会传达学习15次,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契机在各村、集市、学校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12次,邀请利通区法院法官开展讲座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3条,电子屏12处,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挂图在各企业进行宣传,定期开展线索排查,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不足、形式单一。虽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乡村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但是相关的学习内容次数不多、深度不够。二是法治建设的保障力度还不够大。我乡在法治建设方面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支持,各村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仍有待提升,法治建设的保障力度还不够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通过开展会前学法、主要领导讲法、工作人员考法、旁听庭审等各项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学习和法律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培训、专业学习、专业锻炼、专业考核,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建设一支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多元化的路线,结合我乡实际情况,2025年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找准人民群众的普法需求,将普法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
四是持续保障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夯实农村法治基础,提升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五是持续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规范化建设。健全网络、优化队伍、创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挖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潜力、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六是推进“网格+”体系建设,健全“一体化”全链条“调解模式”。针对重信重访案件和信访积案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做到旧存积案清仓见底,新案动态平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依法维权。
利通区郭家桥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