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 640302015/2025-000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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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建设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利通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局年度工作要点,全年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议题5项。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在局公务费中优先安排工作经费,购置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各1台,征订法律读本100本、法律书籍报刊3份。
(二)多措并举,推进普法教育实效化。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列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会前学习内容,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28本,按月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狠抓学习质量。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八五”普法教育。坚持每周一例会上必学法律法规。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印制普法资料200份、编写简报4期、组织普法考试4次,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培训8场,32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面向基层宣传水法律法规。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市区中小学和企业、工程建设现场、灌区田间地头,向群众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发放读本和宣传单3000份,提高群众节水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常抓不懈,推进依法治水规范化。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关系群众利益和水利发展的“四水四定”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编制印发《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置换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吴忠市利通区地下水分区监测与管控方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工作,印发《吴忠市利通区水资源论证前置实施办法(试行)》。三是行政许可更加便民、行政征收应收尽收。所有涉水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线上受理及办理,做到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由20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新办地下水取水许可38件、审批防洪评价报告6件、审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49个,征收水资源税196.34万元,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4.66万元。四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并公示水利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行政检查39次。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机制整治河湖四乱,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8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缴费通知书》51份,查处并督促整改河湖“四乱”问题和水保违法问题60个,依法关停自备井16个,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打开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仍需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倾向。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水利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执法任务的日益繁重,执法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逐渐凸显。部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实践经验,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压力。三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宣传对象上,对农村地区、小微企业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在宣传内容上,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透彻,导致部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高质量抓好法治建设。一是继续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根据水利执法工作实际需求,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高起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坚持每周例会必学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水法、黄河保护法等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个性化的宣传方式,将水法律法规送到农村、学校、企业、乡镇和部门,提高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高效率推进依法治水工作。一是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流程,明确办理环节、步骤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让办事企业满意。二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界定水利权责清单,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已取消和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紧盯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联合执法,扎实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各环节工作,确保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逐步形成水利执法震慑力。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