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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302009/2023-0003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6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利通区司法局


利通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利通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高站位落实《利通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忠市利通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常设议题、八五普法讲师团的必讲课题、各乡镇、各行政部门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的共性内容。一年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活动5期,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普法培训17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讲座1期、法治政府建设课堂2期。各乡镇、各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拍摄微电影、微视频等,多形式、分层次、多角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春风化雨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点,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协同办、容缺承诺先行办、全程帮带主动办、移动终端掌上办,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围绕深化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扣审批工作流程,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勘验评审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集中统一将发改、公安、教育、民政、人社等26个政务服务部门569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182项公共服务事项和89项其他类事项归口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形成《利通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840项)》及16个子清单,不见面事项办理率87.86%,网办比例达92.5%,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48.7万件。公布县级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840项,按照涉农乡镇、非涉农乡镇实际需求分别下放行政职权59项、51项,切实强化保障机制,实施精准定向放权赋权。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办理时限。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网上办理时间压缩至一个小时,企业网办率达到96%。线下实行审核合一、一窗通办,首办负责、一办到底登记模式,群众办事效率提速35%,实现即来即办。截止目前,已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业务1232件,上传电子营业执照信息27562份。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实行简易注销一网通办,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由45天压缩至20天,实现简易注销零见面”“零部门”“材料”“零费用

2.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足信用吴忠平台归集信用信息553条,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信息1963条;发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20例。牵头抓总完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工作,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完成率达到98%以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网运行,在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23个,总投资20.9亿元;在线备案企业投资项目71个,总投资83.17亿元,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利通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58项,其中,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6项,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615户,检查结果均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3.持续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利通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吴忠市利通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抽查机制》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审查的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存量文件,审查增量文件,保证市场公平有序竞争。2022年共审查文件156件,清理文件12件。

(三)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抓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2022年,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4次,悉数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民主党派、法律顾问列席,集体讨论研究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区重点工程、重点实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决策事项,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会前合法性审核和区司法局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法律审核意见制度,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

2.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2022年发布规范性性文件6件,依规定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利通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报备率100%。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类合同、协议、文件8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30件,其中指导修改、完善合同、文件6件。合法性审查比例较之去年同比增长30%

3.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吴忠市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细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制度支撑;制定《吴忠市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使决策事项实现目录化管理,以期达到公众参与目的。编制《利通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共公布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包含教育、民生、能源、水利等方面的年度规划,让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公开、透明。

4.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利通区行政复议体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和机构,并对外公布。成立利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利通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项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引导申请人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3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5.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公开重大项目、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政务会议等各类信息2127条;开展政府开放日”“局长谈公开”26场次,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24万条,办结各类群众诉求1.6万件。印发《政府公报》41400 本,在乡镇、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卫生院、图书馆进行免费发放,方便群众查阅。拓宽政策解读渠道,强化政策解读效果,全年发布政策解读52期。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申请7件,均已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答复共收到互动信箱信息82条,按期办结领导信箱82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将五公开要求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确保公文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梳理政府文件公开目录12期,区政府名义下发文件4个,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83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以发现整改落实问题为切口,继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坚持督察整改氛围不放松。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吴忠市中期督察以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我区结合实际主动认领了7大类26个共性问题,自查自纠14个问题,共计40个问题,制定出50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40个问题已全面进行了整改,50项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自治区中期督察反馈的个性问题1个,吴忠市中期督察反馈了34个性问题,已全部按期整改完成。针对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吴忠的反馈意见,我区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定34项整改措并长期坚持。

2.治理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不失位。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工台账,明确将15项重点任务分工到位。制定了《利通区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利通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职责。2022年我区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18件,其中已结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政府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督办力度。大力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办理人大议案建议31件、政协提案125件,办复率100%

4.积极回应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反馈制度。2022年全区共收到检察建议181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181件。

5.加强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审计全过程合规合法。坚持依法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实施现场审计,按照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规范审计取证等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作出审计结论。织开展3个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7个单位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个部门预算执行与经济责任审计一同开展)、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1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疫情防控审计、1个政府投资审计,揭示问题156,下达审计决定2件,充分发挥审计在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生根

1.深化执法改革。动态调整行政职权事项,保障清单管理的协同性。清理、调整、审核全区21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梳理9个部门权责清单1100项。深入推进市辖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两大改革,创新构建行业领域综合执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乡镇综合执法”“大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联席会商、协作配合、案件移送等及时处置制度,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综合执法,划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78项,核定事业编制16创新推行线上+线下智慧综合执法模式,将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事项由416项调整为368项,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难点问题,大幅优化了城市治理效能。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肉制品等各类专项整治105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9.3万家次,集中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6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53份,查办食品案件20起,入库罚没款25.7万余元,下架、封存3·15晚会曝光土坑酸菜相关产品87.6万余袋、涉疫牛肉3900余公斤(流行病学采样69批次)等。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零售药店345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28家次、医疗机构236家次,梳理排查风险隐患63个,责令改正63家,警告8家,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8起,罚没款9.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假药案1起。对全区危化、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聚焦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全方位排查隐患,累计检查单位企业397家次,发现一般隐患627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3.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换发执法证件378申领执法证件62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报送案卷获评优秀案卷全区落实包容免罚机制,首违不罚比例逐步上升。

(六)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为重点,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通过规范社区工作事项,推动10个城市社区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一室八中心建设目标,会同区司法局等13个部门制定利通区大联动清单,修订《利通区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完善利通区社区工作事项清单4个方面32项,推动了六增六提提质增效。在12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4个村(社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146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和智慧可视电话,形成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成立专业(行业)调委会7个,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499个,培养人民调解员8670人,三官一顾问、综合执法队实现全覆盖。

2.全面推进领域治理。承办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专题交流会,胜利镇上桥社区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自治组织。建成数字利通指挥中心,智慧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兰花芬芳志愿服务品牌享誉全国,兰花热心小组慈善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中国好人榜发布仪式在我区举办。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入选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县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八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5%。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有效化解重复访、信访积案48件,乡村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全覆盖。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取得实效,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12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完成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均建设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各乡镇调委会及交调、医调等行业专业性调委会不断深化与法院、公安、信访等互通联动,形成信息共享、职能互补、联合调解的工作格局。创新提出区域化联盟三联一创六合调解工作法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推动矛盾纠纷一体化联动调处积极开展调解九进服务万家活动,围绕春节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严格落实村(居)调委会一周一排一回访,乡镇调委会一月一排一梳理矛盾纠纷排查报告每月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议工作制度。2022共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3案卷评查2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10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6起,成功970起,调解金额3065.84万元。

(七)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双轮驱动,实现法律惠民品质新跃升

1.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组建了利通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向乡村干部、群众授课。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漂流驿站志愿服务支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6场次。制定了利通区普法责任制四单两函一书制度,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做好四个清单修订、公示和备案工作。建立全区以案普法案例库,定期在利通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本辖区典型案例。

2.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印发《利通区关于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国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做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区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对55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3.开展普法人才培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共培养法律明白人2479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330人。举办全区法律明白人骨干示范培训班并颁发徽章和证书。开展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

4.深化普法阵地建设。推进利通区黄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上桥镇牛家坊村、高闸镇高闸村、郭家桥乡清水沟村三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改造利通区宪法主题公园。大力推进线上普法,利用利通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向辖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共发送普法信息25万余条。

5.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成12个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137个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室,打造东塔寺司法所“12348”公共法律服务、金星镇阳光骄子社区法律服务诊所以及板桥乡李闸渠党建+公共法律服务等特色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线下坐诊,线上接诊的方式定期工开展工作2022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8件,协助处理信访问题28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37余人次,为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5件,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211条,起草、审核、修订合同124份,群众问法,顾问解答的法律问诊模式成为常态。

6.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实现城市一刻钟、城郊半小时、较远乡镇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出五分钟办结只跑一次服务,为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创造便利条件。今年以来,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指派及当事人申请各类援助案件973件,其中民事案件671件,刑事案件302件;法律援助中心累计接待来访群众5638余人次,接待电话及视频咨询2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980余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仍需加强。个别乡镇、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还需持续用力

(二)制度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畅。政府及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吴忠市利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遗漏法定程序,且存在以征求部门意见代替公众参与程序,以征求司法行政部门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核的情况,未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后评估机制不完善。

(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强,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强。行政执法培训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四)行政执法态度及执法规范仍需改进。一些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互相推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2023年,区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全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做好思想指引。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把法律素养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考促学,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政府法律事务规范化建设,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合法性审核标准。切实服务区领导依法决策,认真做好各类涉法议题的审核把关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核管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新模式,积极培育第三方深度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部门与乡镇结对审查机制,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效落实。

(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协同办、容缺承诺先行办、全程帮带主动办、移动终端掌上办探索建立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推进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三)深化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监督考核与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前置参与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

(四)深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工作。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吴忠

(五)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协同联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利通区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现一事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行一月一普法主题活动,指导各部门立足职能工作推出优质普法视频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现全区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树立具有鲜明利通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有效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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