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通报
索引号 | 640302044/2021-002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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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教育局 |
各校外培训机构:
近期,教育主管部门曾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各机构务必落实《双减》政策中关于8点半以前关门下课、生均面积不得少于3平米以及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线下培训的文件精神,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违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培训环境,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对以下培训机构做出行政处罚:
一、吴忠市索曼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206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街188号)、吴忠市常春藤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058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13号)、吴忠市谷德金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062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89号)、吴忠市谷德文渊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177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黎明街西侧状元府面东商网101号)等4家机构未按规定设置班级规模,生均面积少于3平米,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方可继续营业。
二、吴忠市知阅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1099地址:吴忠市秦水嘉苑21#商网104商铺207),未经备案擅自开课,没收办学许可证,责令立即停业备案整改。
以上培训机构如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的严厉处罚。希望各机构引以为戒,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