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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通报

索引号 640302044/2021-0025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3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利通区教育局

各校外培训机构:

近期,教育主管部门曾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各机构务必落实《双减》政策中关于8点半以前关门下课、生均面积不得少于3平米以及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线下培训的文件精神,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违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培训环境,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对以下培训机构做出行政处罚:

一、吴忠市索曼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206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街188号)、吴忠市常春藤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058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13号)、吴忠市谷德金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062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89号)、吴忠市谷德文渊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1779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黎明街西侧状元府面东商网101号)等4家机构未按规定设置班级规模,生均面积少于3平米,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方可继续营业。

二、吴忠市知阅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64030170001099地址:吴忠市秦水嘉苑21#商网104商铺207),未经备案擅自开课,没收办学许可证,责令立即停业备案整改。

以上培训机构如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的严厉处罚。希望各机构引以为戒,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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