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发挥职能全面助推脱贫攻坚
索引号 | 640302010/2018-900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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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统筹整合,坚持深入一线摸实情,着眼精准上项目,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本级预算安排,统筹合理支出。根据全区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自身财力实际,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工作经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方面,并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领域,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2018年1-5月份共安排1070万元投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二是全面整合资源资金,发挥规模效应。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的整合使用,在保证中央、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投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基础上,统筹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涉农项目,推进与发展生产、生态补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全面聚合,充分发挥资源规模效应。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准确把握政策,主动谋划争取,加大与上级财政工作衔接、汇报力度,全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今年以来,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强与金银滩镇、扁担沟镇沟通协调,在涉农民生项目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村予以倾斜,批复落实建档立卡村申报的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总投资690.19万元,落实财政奖补资金523.63万元,推进建档立卡村村庄整治、道路硬化、文化广场新建、路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加强对脱贫攻坚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资金审核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效率,对上级专项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