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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索引号 640302010/2018-900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落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区财政局通过完善机制、提高认识、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四项举措,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增强自查自纠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局机关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确保各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区委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区委《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围绕重点问题整改要求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遵纪守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厉行“五个严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为深化作风建设带好头、做表率。

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坚持把自纠工作贯彻落实到专项治理全过程,严格对照《通知》“五个严禁”19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局领导干部带头,各业务股室配合,严格标准、动真碰硬,在规定时间内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出差补助凭证进行了查看,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了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

立行立改,落实专项治理要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核实,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效举措,明确整改期限,严格问责方式,真正做到深查细纠、严改实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按时上报区专治办,确保“老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新表现”得到及时扼杀,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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