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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302001/2018-0033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04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利通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吴忠市利通区审计局局长    张晓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2017年,区审计局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调查)单位(项目)75个,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及管理不规范资金6668.81万元,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反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8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利通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审议中,人大常委会指出,近些年来,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揭示了我区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其中有不少是带有普遍性和机制性的问题。虽然每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每年审计查出问题中“屡审屡犯”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说明,整改的效果还不够理想,审计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陈宇主任指出: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更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有力举措。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说明情况,整改不到位的政府要严厉问责,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82日,在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上,区长李玉山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纠正,及时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一要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二要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四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督促审计查出问题问题的整改通知书,采取集中培训、对照自纠、现场督导、回访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审计结果落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

总体来看,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都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或不规范问题,对涉及内部控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层面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区审计局于201782日发出第一次审计整改通知书52,在规定时限2017831日)收回52整改报告,但发现整改不彻底,正在整改问题不明确时间节点等,区审计局于2017913日第二次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进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回头看”。要求整改事项186个,已整改166个,占89.25%纠正不规范资2597.14万元;正在整改20个,占10.75%,并对149个不规范行为提出建立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区本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率先整改,加强基层单位财务、项目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围绕“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粮食直补专户退回危房改造等资金227.03万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分类清理长期往来款,通过建立台账、汇总表格、无缝对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核算和支出,收回统筹使用专项资金930.01万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区民政局拟定的《利通区在今冬明春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安排653.6万元,采取实物救助、急难救助、专项救助、医疗救助四种方式,对冬令灾民、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残疾患者进行生活救助。

二是围绕“强监管”,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推动公开信息社会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加大支出进度督导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及时下达支出进度催告函。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管,重点检查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存量资金、涉农资金、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全面实施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实现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全覆盖”用活闲置沉淀资金,收回2014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3999万元,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紧抓财会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不放松,举办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控建设等各类培训班六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三是围绕“促规范”,坚持有序理财。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实施本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全面推进国库电子化支付业务,扩大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覆盖范围。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推进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国有资产底子清、账物实

(二)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意见和建议

一是围绕预算编制,突出精准。古城中心卫生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结合2018年预算编制,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充分考虑各种收入和支出因素,尤其是将政府采购、出国培训等支出列入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做到科学编制、合理支出。

二是围绕预算执行,突出效果。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验收,综合判断项目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申报和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合理等,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等,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总结项目在立项、决策、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类似项目在以后年度开展积累经验。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3名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了结果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普遍重视审计结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进行整改。

(一)关于资产账产不符的问题。文化体育旅游局等12个部门(乡镇)结合区财政局《吴忠市利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资产清查与核实工作,金星镇、环保环卫局等单位安排专人及时清查盘点,逐项筛查分析,建立明细台账,补计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准确。

(二)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马莲渠乡调整账务,补计收入。妇联、建设交通运输局、上桥镇等单位迅速行动,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建立自查台账,一项一项梳理,一项一项清理,对情况复杂、确实不能立即清理的,承诺限时清理。

(三)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板桥乡、金积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清缴小组,对无法规范手续的资金支出,安排专人积极收回、清退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问题。 郭家桥乡积极清查清理库存白条,高闸镇按照财务规定调整科目,并严格票据报销管理。

(四)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及效能办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结算、财务决算、验收手续。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在整体部署的前提下,分管副区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减控制价和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金银滩镇等项目建设单位都按照审定的控制价组织招投标。金银滩镇灵白村、农村能源工作站等单位及时调整结算,按照中介机构审定的结算价支付工程款。

(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存在的问题。水务局结合当前水利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变更手续,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大型沼气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农村能源工作站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目前两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规范了合同、资产管理,完善了环境保护、消防等专项验收,形成了完整的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四)关于其他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协调发改局等部门持续跟进项目县级竣工验收工作,林业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变更手续,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内容。

四、涉农部门、卫生院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已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补计固定资产科目,并承诺认真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地清查盘点,对盘亏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报废处理。

(二)关于财政性资金结余较多问题。区人民政府责令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对未拨付的每笔专项资金,第一时间下达《专项资金到位告知函》,对已无法支出、无需支出和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结转项目资金,及时清理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农村能源工作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和审批流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已经组织人员将大部分“三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清理到位,畜牧水产中心已将“其他应收款”收回,并承诺逐步冲减“预付账款”,将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付出去的“其他应付款”作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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