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40302046/2025-0003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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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93号)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的规定,现将《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宁夏兄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
附件: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宁夏兄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wps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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