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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 640302046/2024-0001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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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被预警 单位 | 教育局、科技局、文旅体广局、卫健局 | 预警 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预警 内容 |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特别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火灾和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让人痛惜。秉承“一地有事故,各地受警示”的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发生类似事故,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现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 ||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 区教育局要扎实开展校园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领域消防安全。 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广局要加强校外培训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培训机构是否具备资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等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场地安全、管理安全、人员安全。 区卫健局要对月子中心、康养中心、医养结合等场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无人监管,扫除监管盲区,全力保障人员生命安康。 请各单位建立检查台账,并报区安委办。 联系邮箱:ltqaqjdj@126.com | ||
签发 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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