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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3-0052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3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系列文件任务落实,全面强化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构建利通区覆盖全行业全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规定,决定成立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安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分管市场监管部门的副

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组成

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安办”)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利通区“特安委”日常工作。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特委办的协调事宜。组成人员如有变动,报请利通区“特安委”批准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委、区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统筹协调、指导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3.定期向利通区安委会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定期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有关行业领域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应急预案修订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治理,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调研、监管及制度机制创新,研究制定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指导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准入;监督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完成委、政府、利通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利通区“特安委”日常事务以及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2.做好调查研究等工作,向利通区特专委研究提出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3.根据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通报事故等,提出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各项联合整治工作;

5.承办利通区委、政府,安委会和特专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指导利通区电力行业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配合自治区、吴忠市开展好油气长输管线规划建设及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油气输送企业做好油气管道安装监检、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限制和淘汰,倒逼特种设备产业升级改造;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检验检查信息;参与电力、石油长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2.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监管(科技、文旅体广等部门负责对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监管);配合做好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参与教育领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3.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切实履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参与工业企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4.公安分局参与、配合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及时响应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5.民政局:负责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登记、监督管理,指导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参与承担特种设备监管职责及政府部门委托的具体事务;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民政系统所属敬老院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等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相关救济工作;参与民政系统所属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6.财政局:负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查、检验、培训及重大隐患治理工作需要,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和监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落实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8.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合吴忠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联合吴忠市住建局负责燃气公用管网项目及安全工作,组织做好城镇、农村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吴忠市住建局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对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和监督所属行业监管领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联合吴忠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内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住宅电梯使用管理职责;联合吴忠市住建局做好公用管道的安装告知、法定检验等工作;协调吴忠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特种设备(液化气罐车、低温气体罐车、长管拖车等)等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站(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工作;督促利通区公路建设项目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对物流企业的叉车、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9.区水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水利建设工程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参与水务领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0.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农业、畜牧业等行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参与上述行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1.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督促、指导文广旅行业、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展览馆、公园、影剧院、文物保护等行业监管领域及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的举办方落实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及体育赛事等领域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旅游经营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领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2.卫生健康局做好所属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和监督利通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卫生系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3.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工贸行业、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依法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配合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4.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承担利通区特委办日常工作;负责利通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变更及注销、安全监察、监督职责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消防救援队:负责加强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场所的消防救援安全管理;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开展消防队员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特安委”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1.全体会议:特专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特专委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分析研判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经验交流,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落实特专委决定事项的情况,查找影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因素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要事项。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提议,经“特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由“特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特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任务为听取有关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特安委”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会商和协调。

3.联络员会议:“特安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主要任务为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相关重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情况;协调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其他重点工作进度。

(二)文件管理制度。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文件发文代字为特安委”,由“特安委”主任或副主任签发,“特安办”负责文件编号、印发和存档管理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年610日、1210书面向“特安委”报送半年和全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履职情况;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信息,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委、政府、安委会,并抄报特专委;各成员单位定期向“特安委”报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和本部门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政策要求、工作部署、执法检查等信息。

(四)专项整治制度。围绕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根据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挂牌督办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整改清单,实施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着力消除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五)督办督查制度。利通区“特安委”可依据工作需要,督办督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好督查督办事项整改落实回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委、政府安全生产部署,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保持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行业、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研究落实隐患排查闭环处置措施,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融入、充分发挥“特安委”协同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线索摸排、案件移送、会商研讨、联合执法等一系列措施,打通跨部门、跨领域“卡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全过程各环节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把关,实现闭环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基础,突出关键人群、重点设备、主要环节,注重普及性和专业性、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普及力度,全方位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助推利通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区委、区政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部门领导干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职务并追究责任。对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党政领导干部,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阻挠干涉监管执法、处置事故不力等情形,依法依规依纪调整职务并追究责任,压实各方责任坚决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利通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稳定。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10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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