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640302001/2023-0051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3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吴利安办预警〔202321

被预警

单位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各乡镇

预警

时间

20231012

预警

内容

1031240分许,利通区吴灵路东塔寺乡政府门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轮电动车1人受伤。10515时许,211国道168Km+700m盐池县路段,发生一起半挂车先后与对向三辆小型汽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切实要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坚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下沉到村队,加强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力度,结合农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新闻案例,广泛宣传农用车、电动车非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产生的巨大危害。

2.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行业领域内农用车、电动车管理,检查农用车辆是否安全可靠、号牌齐全,是否有私自改装,是否符合标准。

3.区公安分局要协调市公安局加大农用车、电动车频繁出入、事故易发、高发路段的检查,加强学生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管制及家长劝导工作。坚决整治农用车、电动车随意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人货混装、载人、非法安装遮阳棚、随意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4.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5.区教育局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充分利用接送学生时段教育引导家长拒绝搭乘农用电动车,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增强学生及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签发

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101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