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汇总、报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361 | 文号 | 吴利安办发〔2023〕2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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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
数据统计、汇总、报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区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统计台账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报送人员。各乡镇确定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每天按时报送入户安检工作情况的数据。确定人员后,实名扫码进群,进群后请将群昵称改为乡镇+姓名+联系方式。入户检查人员每日将数据统计、汇总、报送至吴忠市利通区农村乡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和交通局),由农村乡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利通区安委办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明确报送表格。各乡镇除向农村乡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区住建和交通局),报送《城市建成区外居民和非居民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表》(附件5)外,涉及建成区内的乡镇(古城镇、上桥镇、金星镇、胜利镇、东塔寺乡、板桥乡、郭家桥乡)报送《建成区内居民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表》(附件4);同时各乡镇按照《管道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附件2)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附件3)入户开展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并按时报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台账》(附件6);涉及“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台账资料按照《吴忠市利通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再排查和督导任务分工方案》(吴利党办综〔2023〕43号)要求,报送至利通区“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外窗专项治理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报送至利通区安委办。
三、严格报送质量。各乡镇要如实填写统计表,于每日9:00前按时报送,逾期视为未报送。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报送质量和时效。对于报送数据前后不一、不按时报送的将通报批评。
四、加快整改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利通区委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吴利党办发〔2023〕47号)和《吴忠市利通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再排查和督导任务分工方案》(吴利党办综〔2023〕43号)要求,全面做好辖区、行业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销号,对一时无法整改、问题突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1.全区燃气入户检查数据报送群二维码
2.管道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3.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4.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表(城市建成区内)
5.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数据统计表(城市建成区外)
6.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台账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