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 640302001/2023-00318 | 文号 | 吴利安办预警〔2023〕17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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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履 职 预 警 通 知 书
吴利安办预警〔2023〕17号
被预警 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环卫中心、融通公司、各乡镇 | 预警 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预警 内容 |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夏季气温升高,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高发期,地下泵站清淤、水管井下疏通淤泥、井下水泵房排水、污水井排污、化粪池清理等造成窒息中毒现象。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监管,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 为更好预防和坚决杜绝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伤亡事件的发生,特作如下要求: 1.各行业部门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当前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首要任务,牵头负责落实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督查检查;各乡镇牵头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入督导检查,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工作。 2.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辨识结果、个体防护要求、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3.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作业票制度进行督查检查,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流程,加强防护器具的配备使用,杜绝因防护器具缺失、盲目施救等造成人员伤亡,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隐患。 4.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公众熟知预防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附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节选) | ||
签发 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