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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2·0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640302001/2023-0023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2·0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329022分许,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部操作工在操作HN80D加工中心设备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利通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铁斌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总工会、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人员为调查组成员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小组,对事故展开了全面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开元大道西侧秦渠路北侧,2010127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6610H。经营范围为工业自动化仪表、调节阀、球阀等。此次事故发生地位于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智能数控车间内HN80D卧式加工中心设备内。

事故发生区域位置图

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329022分许,行**在机床运行时,且设备门机连锁功能处于屏蔽(关闭)的状态下打开被屏蔽的防护门,将自身处于危险区域,身体被自动运转休息状态的刀架突然启动绞入,造成头部、颈部、背部、手臂等大面积绞伤。同日758分,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部员工白**到达公司调节阀智能数控车间HN80D卧式加工中心后,打开设备安全门发现该设备操作工行**受到机械伤害,身体呈扭曲状态倒在HN80D卧式加工中心工作舱内

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人员拨打了120110,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汇报了事故情况。企业相关负责人赶往现场后启动公司《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展开救援。经现场法医、120急救人员确认行**已无生命体征。

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死者:**35工作岗位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部操作工

)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2万元。

三、事故性质和原因

(一)直接原因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部操作工行**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HN80D卧式加工中心设备运行时,且在设备门机连锁功能处于屏蔽(关闭)的状态下打开被屏蔽的防护门进行操作,导致被刀盘旋转轴卷扯,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春节后未组织全员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针对性、专业性不足,操作工对设备的危险性认识不深,安全意识薄弱。

2.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备管理措施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出卧式加工中心“2APC防护门”的门机连锁功能处于屏蔽(关闭)状态,“数控机床日常点检表”缺失7项安全装置检查内容。

3.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门机连锁功能屏蔽密码存放于工作台上,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未能得到有效制止。

4.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未能开展行之有效的“反三违”检查,导致操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认定是一起一般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二)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1.**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未及时督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一(三)项、第(五)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未及时督促各分管部门排查安全隐患纠正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未能及时发现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的规定,对齐**进行行政处罚

4.**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事业部部长负责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的规定,对刘**进行行政处罚

5.**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机加车间主任负责检查部门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6.**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部操作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HN80D卧式加工中心设备运行当中,打开安全门进行操作,导致被设备旋转轴卷扯,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三)其他单位处理建议

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于2022725日印发了《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对所管辖区域内重点企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基本履行了属地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议由吴忠市安委会作出处理。

五、防范措施和建议

1.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及考核结果,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员重新开展风险辨识,进一步明确各风险点责任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逐项销号。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发现的员工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企业相关奖惩制度进行考核,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需的要求,深刻吸取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2·0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各工贸企业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2·0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认真落实机械设备及其他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配备有效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强化安全培训教育与应急演练,完善现场处置方案,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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