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利通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675 | 文号 | 吴利安办发〔2022〕30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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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关于成立利通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成立利通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安委会组织实施,并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区安委办以专班形式组织协调、推动落实,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马学军 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赵科军 区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何俊文 区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学军 区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铁国斌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王秀梅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和安全生产
执法室负责人
李清平 区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与救灾保障室负责人
尹 涛 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监督室负责人
马睿睿 安全生产基础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室负责人
马 赛 区教育局干部
马 玲 区工信和商务局干部
吴晓燕 区住建和交通局干部
马学军 区水务局干部
马永生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戈 璐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干部
王丽蓉 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职 责: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领导下,全面统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管理组
组 长:赵科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铁国斌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
组 员:杨勇森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杨 婷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田嘉星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王丽蓉 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吴 凡 区住建和交通局干部
职 责: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讲话、总结材料、信息简报、新闻宣传、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的起草编写印发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负责工作调度会、专班会等筹办工作;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整治指导组
组 长:马学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尹 涛 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监督室负责人
组 员:马睿睿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和危险化学
品安全监管室负责人
李清平 区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与救灾保障室负责人
王延峰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马 玲 区工信和商务局干部
职 责:负责指导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按照“点对点”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与各乡镇、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负责收集、汇总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动态数据,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收到的动态信息提交综合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对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工作滞后的环节,及时跟进措施,确保整治到位。规范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三)督查检查组
组 长:何俊文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秀梅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和安全生产
执法室负责人
组 员:刘 成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杨玉海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吴志森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吴克娟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吴晓燕 区住建和交通局干部
马学军 区水务局干部
马永生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戈 璐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干部
职 责: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巡查督查,采取提醒、警示、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工作问责。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办理投诉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负责拟定整治行动巡查督查及考核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巡查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监管不严、成效不好地进行通报批评。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行业牵头部门和企业扎实推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于8月2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1)报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二)请各乡镇、各行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每周报送1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信息及本周专项整治检查台账“三个清单”,并于每月22日前分别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情况工作小结、检查数据汇总表(附件2)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附件3)报送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三)请各乡镇、各行业牵头部门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至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安委会将把各乡镇、各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成效不明显,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联系人:杨勇森 2666316
传 真:0953-2666295
邮 箱:ltqaqjdj@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回执
2.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统计表
3.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隐患明细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