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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060 文号 吴利安办预警〔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1-1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职 预 警 通 知 书

吴利安办预警〔20224

被预警

单位

各乡镇、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和交通局、教育局

预警

时间

2022117

预警

内容

近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在郭家桥乡、古城镇辖区内查处两起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销售产品均未加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制的烟花爆竹专营检封标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扣押涉案烟花爆竹30箱。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为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公众号、微信群转发《2022年春节,吴忠市区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指定区域设置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在临时销售点设立疫情防控1米线距离及安全警示标语、条幅;对于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鼓励群众进行劝阻或举报,对于情况属实并作出处罚决定的,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二)部门联动,堵源截流。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广大经营户合法经营,对发现的违禁行为依法处理。公安机关要履行人口管理、房屋管理、交通管理等职责,注意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住建和交通部门要监督各物业公司对辖区内所有下水井打开通风、清理化粪池等预防性工作、对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坚决杜绝将烟花爆竹扔进下水井盖的燃放行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在校学生进行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

(三)合理布局,严管销售。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控零售许可数量、销售许可期限。春节、元宵节销售旺季后,要督促宁夏煜浩商贸有限公司将经营户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严禁辖区内各超市、集贸市场、个体商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门店。

附件:2022年春节,吴忠市区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签发

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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