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048 | 文号 | 吴利安办预警〔2022〕3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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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履 职 预 警 通 知 书
吴利安办预警〔2022〕3号
被预警 单位 |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预警 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预警 内容 | 1月1日至6日,自治区境内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1月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一辆拉运粗苯的罐车发生泄漏;1月2日,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日,307国道盐池县境内一辆危货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泄露;1月3日,宝丰能源B区焦化三期项目部生活区彩钢房着火,造成2人死亡;1月6日,位于太阳山开发区的吴忠市鑫泰晶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包的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员灼烫事故,导致5人烫伤。 各单位要以案为例,举一反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 ||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 一、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综合采取宣传引导、举报奖励、铁腕执法、约谈等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二、针对事故高发行业领域,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各乡镇、区住建和交通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在农村重点路段安装减速带、警示牌、电子测速抓拍仪、爆闪灯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消防安全领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场、“九小”场所、农贸市场、彩钢房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检查,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燃气安全领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城市管网、燃气企业、天然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烟花爆竹领域:区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特别是要持续关注春节前后各乡镇集市存在的烟花爆竹摆摊销售问题,严厉打击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区工信和商务、应急、生态环境、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春节前后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导致坍塌、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持续抓好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未规范佩戴应急防护装备的,严禁上岗作业,坚决防止盲目施救等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通讯畅通,对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等现象及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导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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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