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事故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640302001/2021-00473 文号 吴利安办预警〔2021〕13号 生成日期 2021-08-27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吴利安办预警〔202113

被预警

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预警

时间

2021827

预警

内容

20210823利通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查:8231140分,罗保玉驾驶宁AE3389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利通区老金五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利通区老金五公路与新金五公路交叉路口处,在左转弯的过程中,与沿新金五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柴光海驾驶的川RJS630号小型轿车(乘坐:吕献伟、刘军)相撞,造成柴光海、吕献伟当场死亡,刘军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刘军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为切实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要求:

1.请被预警单位在事故发生区域安装减速带,完善公路防护设施的安装,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请被预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辖区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进一步完善辖区公路交通设施,对车速较快的路段安装区间测速、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和减速带。

3.请被预警单位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意识,切实让交通安全知识能够深入民心。

签发

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