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履职预警通知书

索引号 640302001/2021-00462 文号 吴利安办预警〔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8-24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吴利安办预警〔202112

被预警

单位

各乡镇,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吴忠林场

预警

时间

2021823

预警

内容

  2021年8月15日,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芦苇荡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亩。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坚决杜绝防火意识不强、防火责任不实、火源管控不严等问题。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1.切实履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及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落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管控。

2.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全面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全面整治隐患,持续做好旅游用火、生产用火、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的野外火源治理和违法用火行为查处工作。

3.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行业监管工作的日常督查检查,备足防灭火物资器材,加强预案演练;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五里坡草原牧场及周边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牧场加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要加强草原周边农家乐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电话畅通,保证对突发情况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

签发

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