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事故预警
| 索引号 | 640302001/2021-00374 | 文号 | 吴利安办预警〔2021〕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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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履 职 预 警 通 知 书
吴利安办预警〔2021〕6号
被预警 单位 | 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 | 预警 时间 | 2021年6月30日 |
预警 内容 | 6月28日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省大多天盛金属陶瓷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车间发生粉尘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查:爆炸物为铝粉和铁粉混合物。粉尘爆炸事故可能发生在粉尘作业场所、仓库等区域,由于粉尘作业场所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爆粉尘,如果粉尘清扫不及时、通风系统不畅,当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 ||
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限 | 为切实预防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要求: 1.各乡镇及行业监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工贸企业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检查重点,组织人员对存在可燃粉尘(主要包括: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淀粉、鱼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植物纤维尘等)的涉尘企业和涉尘场所,特别要对轮毂抛光加工等车间和生产条件简陋、粉尘爆炸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加工作坊进行重点检查。 2.各乡镇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涉尘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 ||
签发 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