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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 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来源:作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117

联系电话:0953-2666128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东塔寺乡政府4

附件: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公示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2023117



 下载: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公示.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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