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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来源:作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发 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 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 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 局2023年前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名单予以公示(见
附件)。
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 起7天内向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客观
反映实际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0953-2666128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东塔寺乡政府4楼)
附件: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
许可公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度)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下载:一季度.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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