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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吴利市监罚送告〔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来源:作者:


吴忠市利通区旭牧牛羊肉店 

本局于2025070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1只总重5.365kg的羊腿(胴体);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吴利市监听告〔2025〕第87号),内容是:拟给予你单位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1只总重5.365kg的羊腿(胴体);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吴利市监听告〔2025〕第8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当事人自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马闫平      联系电话:   0953-263528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248号                           



附件:1.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pdf

      2.听证告知书.doc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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