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行政处罚公示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6日来源: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4月15日-4月23日)内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现将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吴利高执罚字〔2025〕1号)予以公示。
附件:附件1:简易程序及自然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表1 .xlsx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