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行政处罚公示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吴利综执罚字〔2023〕46号;吴利综执罚字〔2023〕4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来源: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现将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吴利综执罚字〔2023〕46号,依法应当于2024年3月13日—3月21日内进行公示;吴利综执罚字〔2023〕48号,依法应当于2024年3月12日—3月20日内进行公示。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14日
下载: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表(吴利综执罚字〔2023〕46号;吴利综执罚字〔2023〕48号).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