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行政处罚公示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0601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来源:作者: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吴忠市昊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40300399462388H | 王** | 吴利综执 罚字〔2023〕 1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吴忠市昊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位于利通区河奇路北侧、利红街东侧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处13923.27元罚款 | 1.392327 | 2023/05/29 | 2099/12/31 | 2026/05/29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11642101MB1371735U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11642101MB1371735U | |||
2 | 宁夏科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40300317703898J | 杨** | 吴利综执罚字〔2023〕 1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宁夏科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罚款93929.44元 | 9.392944 | 2023/05/31 | 2099/12/31 | 2026/05/31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11642101MB1371735U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11642101MB1371735U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