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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10128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8日来源:作者:

序号文号行政相对人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机关
1吴利综执罚字
【2020】第81号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非法占用土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2021/1/261.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37665元。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2吴利综执B(简)罚
【2021】2号
张**占道经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021/1/27罚款50元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3吴利综执B(简)罚
【2021】3号
丁**占道经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021/1/27罚款50元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4吴利综执罚字
【2021】第9号
马**非法占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2021/1/25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5吴利综执罚字
【2021】第2号
吴忠市桓吉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2021/1/251、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
2、罚款1066元。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6吴利综执罚字
【2021】第10号
吴忠市盘晖家庭农场非法占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2021/1/251、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0.8上的建筑物,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8.2亩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罚款16264元。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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