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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作者:


  

根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任务

根据《宁夏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要求,我局主要承担社会团体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和养老机构管理的行政检查。同时因我局辖区内无基金会、经营性公墓,所以无以上两种行政检查职责。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配合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从利通区社会组织和利通区养老机构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三是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

  

  附件:1.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利通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

抽查

类型

组织抽查单位

联合检查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1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5%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

利通区民政局

抽查对象的业务主管单位

2024年12月

2

社会团体互动的行政检查

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

5%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

利通区民政局

抽查对象的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2024年12月

3

养老机构的行政检查

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开展服务等情况监管

5%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

利通区民政局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2024年12月
































































  

  

附件2

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利通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2

社会团体互动的行政检查

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利通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3

养老机构的行政检查

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开展服务等情况监管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利通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49号)第三十三条

























































附件3

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养老机构

对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开展服务等情况监管

养老机构

利通区民政局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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