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关于利通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92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来源: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作者:

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2月13日20时起,将利通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6个)

胜利镇盐环小区5号楼3单元、金星镇永昌金茂园2号楼2单元、板桥乡罗湖锦都2号楼1单元、胜利镇润园雅居4号楼2单元、金星镇金星花园一期1号楼1单元、孙家滩金谷禾川牧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吴忠市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