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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8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作者:

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2月11日10时起,将利通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0个)
板桥乡梁湾一期7号楼;板桥乡梁湾二期3号楼;胜利镇吴南华庭9号楼;胜利镇泰和苑15号楼;金星镇裕西小区8号楼;马莲渠乡善谷小镇6号楼;东塔寺乡李园二期10号楼;金积镇河渠拜村4队;古城镇同心苑二期2号楼;利通区明珠西路17号,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吴忠市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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