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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委召开2020年第24次常委会议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来源:区委宣传部作者:

       9月10日下午,利通区委书记周涛主持召开区委2020年第24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及《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听取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党委印发的《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工作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乡镇、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任务贯彻下去,把产业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吸引到党组织来,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解决“三农”重大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要落实落细农业农村各项任务。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要结合《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利通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及《乡村振兴“1+5”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整体抓好落实,全面做好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5个振兴”2020年取得重大进展、见到明显成效;要强化对农村工作的保障投入。各乡镇、涉农部门要紧盯政策方向、加强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区委和政府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及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精心谋划项目、强化跟踪服务,全力争取更多政策性资金助推利通区“三农”发展。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确保“三农”财力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三农”干部,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培训、基层锻炼,创新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农村工作队伍坚强有力。区委和政府督查室、区委农办要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督查考核,及时跟踪督查各乡镇、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会议还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研究审定区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吴忠市利通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利通区落实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六增六提”行动措施(送审稿)》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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